公务员的聘任安排
政府在厘定公务员职位的入职学历及专业资历的时候,通常会以香港教育制度下或由本地院校所颁授的学历或资历作为标准,当中包括香港中学文凭、香港中学会考及香港高级程度会考。
香港特区政府公务员事务局于2011年6月28日宣布,在2012年7月20日或以后聘任公务员时,将会按下列安排接受香港中学文凭考试成绩: 应征者在五个香港中学文凭考试的科目中取得以下成绩(不论任何组合),即视为符合「中学会考五科合格」的要求:
应征者在五个香港中学文凭考试的科目中取得以下成绩(不论任何组合),即视为符合「高考两科合格和会考三科良」的要求:
有关详情,可参考公务员事务局网页。 |